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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認證的性質
PED認證的性質按照WTO的非歧視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為消除貿易壁壘,確保產品的自由流通。產品的技術標準將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出于安全、健康或環境保護等原因,各國政府可以制訂強制性的產品技術法規。
PED就是歐共體成員國就承壓設備安全問題在法化上取得一致而公布的強制性法規。
對PED認證而言,產品技術標準不是強制性的,除非用戶指定,制造者可自由選擇任一技術標準,包括中國標準(如GB15O)。但PED范疇的所有承壓設備均必須強制性的滿足指令附錄I中規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PED的意義是用一個統一的認證方案代替歐共體成員國原有的規則。它對承壓設備的設計,制造和符合性評審要求適用于歐共體的所有成員國。CE標志是一種象征,表明其符合有關指令的要求,可以自由地進入歐洲市場和投入使用
。
PED認證的范圍
PED的管轅范圍是最高許用壓力PS大于0.5巴的承壓設備,包括鍋爐、容器、管道、承壓附件、安全附件以及組合件。承壓附件是指具有操作功能的承壓殼體,如閥門、過濾器、壓力計等。
安全附件是指具有防止承壓設備超出允許極限的裝置。
包括直接限制壓力的裝置如安全閥,爆破膜和具有停止和鎖閉作用的限制裝置如壓力開關、液位開關等。組合件是指制造商將幾個承壓設備組裝成一個完整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功能件,從最簡單的壓力鍋直至復雜的水管鍋爐。
PED認證中不覆蓋的范圍
供排水管網的管道;
指令87/404/EEC簡單壓力容器所覆蓋的設備;
為船用、移動車輛的運行的設備;
油氣油氣井壓力的地下儲罐,管匯等;
動力機被外殼;
排氣和進氣的消音器;
盛裝碳酸飲料的瓶子和罐頭;
最高許用壓力不超過7巴、P*V不大丁500bar.l,用于運輸和配送飲料的容器;
熱水采暖系統的散熱片和管子;
用于儲存液體而液面上氣體壓力不大F0.5巴的容器。